为促进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健康发展和规范应用,浙江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按照《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要求,有序开展我省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备案工作。同时,通过API或其他方式直接调用已备案模型能力,且面向境内公众提供具有舆论属性或社会动员能力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开展登记工作。现将相关信息予以公告。
截至2月2日,我省新增18款已完成备案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累计已完成68款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备案。
已上线的生成式人工智能应用或功能,应在显著位置或产品详情页面公示所使用已备案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情况,注明模型名称及备案号。
附件:
1.浙江省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新增已备案信息(截至2026年2月2日)
2.浙江省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新增已登记信息(截至2026年2月2日)
浙江省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新增已备案信息
(2026年2月2日)
浙江省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新增已登记信息
(2026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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