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NFT第一案,昨天在杭州宣判了
 
2022-04-22 15:14:39 来源:钱江晚报·小时新闻   

公元1350年,《富春山居图》画成后,黄公望先生将此图题款送给了他的道友无用师郑樗(chū)。无用师最担心此卷日后被人巧取豪夺,因而在画完成之前就请黄公望“先书无用本号”,明确归属。

因此,黄先生在画卷的最尾端自题跋文,将创作的时间、经由、画作赠与无用师等全写了进去。

公元2020年代开始,一项由区块链技术保障的新艺术产物——NFT(数字艺术藏品)横空出世。由于区块链具有“不可篡改”的特性,写在区块链上的作者、发行、归属、交易等信息都永久伴随,理论上,艺术家、收藏者最担心的巧取豪夺就不存了。

就在昨天,NFT领域在保持各行业新品继续纷至沓来时,产生了一场官司:

2022年4月20日,杭州互联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发生在NFT领域的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在当前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司法部门正对NFT以及NFT数字作品的性质、NFT交易模式下的行为界定、NFT数字作品交易平台的属性以及责任认定停止侵权的承担方式等方面,进行积极的探索,并形成了相应的司法审查标准。

涉案作品“胖虎打疫苗” 图片来源:杭州互联网法院官方微信公号

案件回顾

原告奇策公司诉称,经授权,其享有漫画家马千里创造的“我不是胖虎”系列作品在全球范围内独占的著作权财产性权利及维权权利。原告发现,被告经营的一个“元宇宙”平台上,有用户铸造并发布“胖虎打疫苗”NFT,售价899元。而该NFT数字作品,与马千里在微博发布的插图作品完全一致,甚至在右下角依然带有作者微博水印。

NFT数字作品一旦被铸造上链,便难以像传统互联网信息一样易于处理。被告作为专业NFT平台,理应尽到更高的知识产权保护义务,对于在其平台发布的NFT数字作品权属情况应进行初步审核。被告不但未履行审核义务,还收取一定比例的交易费用。原告认为,被告行为构成信息网络传播权帮助侵权,故诉至本院,要求被告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10万元。

被告某科技公司辩称:1.其系第三方平台,涉案作品系平台用户自行上传,无需承担责任;2.其只有事后审查义务,已经将涉案作品打入地址黑洞,尽到通知-删除义务,所以也没有停止侵权的必要性;3.其并没有披露涉案作品对应NFT所在的具体区块链及节点位置以及涉案作品NFT所适用的智能合约内容的义务,法律对此没有明文规定。

判决结果:杭州互联网法院当庭宣判:判决被告立即删除涉案平台上发布的“胖虎打疫苗”NFT作品,同时赔偿奇策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合计4000元。

NFT,本质是一个合约,一张权益凭证。它能够记录特定客体的版权方、初始发行者、发行日期、拥有者(买家),以及未来每一次流转后的交易、归属信息。每一个NFT都是独一无二的。

杭州互联网法院没有进一步公布侵权方上架的这件NFT的合约信息,但是从目前的信息看,在被告方平台上架的一定是一件假的NFT,操作手法也比较低劣:源头就存在侵权问题。同时,这件产品在铸造成NFT的过程中,也完全违背NFT属性——至少IP方的确认肯定有问题(原作水印都尚存)。

法律问题,可能是比较容易暴露冒出来的。NFT领域更深层、更本质的问题,指向目前出现的大量上架产品,都缺乏数字艺术品的独特创意与艺术性。也正是因为没有基本的艺术标准作为“围墙”,鱼目混珠的物件,套上“NFT”马甲,都可以摇身一变入场。

钱江晚报·小时新闻NFT测评团连续两周发布NFT口碑周榜单,观察员们发现:

1、以文物做NFT的产品,多由国内文博机构和互联网大厂这些拥有一定资源的平台铸造,但是让人疑惑的是:大多仅是经过粗略数字化,比如拍一张照片,就以NFT的名义发行,有些甚至高价拍卖。

2、大量NFT产品同质化。许多平台发布的NFT,都有系列产品,以生肖、星座等名目建立主题,生产出一连串形象差不多的造型,NFT因此可以源源不断地发行。

3、几乎所有NFT仍然是平面化的。一幅画转起来,一点动图配上一条音频、视频,它们是否代表NFT的内核?

风险投资人巨然认为,在中国市场,NFT尚且处于流量红利期——短期内有大量新增用户进入市场的阶段。

“这个发展规律和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的兴起,都是一样的。”按照他的分析,从2021到2022年,NFT“走”了一年的红利期。“但是在国内市场,用户饱和度还是比较低的。在‘大厂’纷纷进入,加上政府出台相关政策支持的大背景下,这个红利期至少还要延续2-3年。”

这段红利期,同时也将是中国NFT领域脱离“盲”走,推进行业规范、建立数字艺术藏品独立评价体系的时期。

关于艺术评价体系的建立,国内的一线艺术家多还处在了解、观望的阶段,几位艺术家拒绝采访,认为需要时间认知、评价。一位正在尝试数字艺术创作的青年艺术家提示我,可以先看看全球范围内,站在NFT前沿的数字艺术家们作品,它们是如何为艺术带来增量的。

2021年3月,Beeple的NFT (《每一天:最初的5000天》),在佳士得拍卖平台,以6934万美元(约4.5亿人民币)成交。

我们看到的结果是:在世艺术家的拍卖作品中,这件纯数字作品的成交价格目前排名第三。

但公众不容易看到的是,这绝不是一件快速变现的作品: 是Beeple将自己13年半里创作的5000幅数字图片组合而成的一件NFT作品。

Beeple这件NFT,是帮助艺术家确权的工具,有它没它,都不影响作品本身的艺术价值。

其实,除了是确权工具,NFT这个合约也可以是创意本身。

即将到来的4月23日世界读书日,《收获》杂志将联合多家出版社,共同发行全球首款文学类数字藏品盲盒:“无界”。

巨然目前正与多个出版社接洽NFT业务,他认为,文学、出版界的NFT,会是接下去的一个发展风口。

你的想象里够不够?比如,一部10万字的小说,你可能会花钱来买,但如果有人就卖给你几个词语,你会买吗?

不知道你会不会摇头,但是这件事情,NFT已经做到了——一件由8个词语组成的NFT,售价超过90万美元。

这是一个名叫Loot的NFT项目,2021年9月总共发行了8000份。其中每一个NFT由8个词语组成一个词语的包。

形式非常简单:一张黑底白字的图片。图片上的词语,描述的一个人物角色的一件装备,比如武器、头盔、腰带、护手、项链、戒指等类别。这些元素在每一个词语包里可能都不一样,比如同样是武器,在不同的词语包里,有的是剑,有的是刀,有的是斧头。

图片来源:腾讯

这些词凑在一起怎么就值钱了?

看Loot项目方的规划:他们想最终实现的,是建成自己的元宇宙。那么拥有这些词语,就会是每个进入元宇宙的个体,创建自己角色的重要要素。

目前世界上向元宇宙进军的项目方已经有很多,很多项目方都是直接卖给人们元宇宙的地产,比如你可以挑挑楼盘,看看是不是能和刘亚仁(韩国明星)做邻居;

Loot项目方不同:它相当于提供的是类似基础建设的原材料,你得自己动手打造元宇宙的生活。不同的买家买到Loot里的这些词语,创造出来的人物形象就会完全不同:比如风格上可能有的人是像素风的,有的人是3D的;哪怕我们买的词语包里都有“剑”,我们打造出来的也可能是看起来完全不同的剑,全看买家自己的创造力与喜好。

这个项目典型地体现了“NFT是一个闸门”,它能不断给数字创意领域带来活力。

NFT最终是不是能繁荣数字创意市场,重点得看它们能不能带来更长期的价值。甚至从目前的一些实践来看,NFT已经显示出一种潜力:可以成为文博展示、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的新的解决方案。下期继续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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