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播”最高可享“国家级领军人才”政策 杭州余杭颁布直播新政
 
2020-06-23 09:19:23 来源:天目新闻   

日前,杭州余杭区政府公布了12条“直播电商”支持政策,称要“以最强决心、最大力度、最高标准、最实举措、最优服务打造直播经济第一区”。12条政策可谓条条都有真金白银的补助或奖励。

其中,最引人注意的是,对直播电商企业独家签约的主播,根据企业贡献、主播年带货销售额,分档推荐认定F类、E类和D类人才;对具有行业引领力、影响力的直播电商人才可通过联席认定按最高B类人才享受相关政策。

根据余杭区2019年底修订和完善的《杭州市余杭区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B、C、D、E、F类人才分别对应国家级领军人才、省级领军人才、市级领军人才、区级领军人才、区级中高级人才。而“联席认定”即“针对余杭区产业发展急需,社会贡献较大,现行人才目录难以界定的‘偏才’‘专才’,可由用人单位提出‘相当于B、C、D、E、F类层次’的申请,区委人才办牵头,每季度召开一次相关部门联席会议,通过联席评审确定人才等次。”

目前,《办法》中对应的B类(国家级领军人才)包含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个人在公司中所占股权的估值不低于3000万元的人才;中国玉石雕刻大师等。12条“直播电商”支持政策的出台,意味着那些具有行业引领力、影响力的直播电商人才,如通过联席认定,最高可享受“国家级领军人才”政策。

除人才认定外,余杭区还“大手笔”支持推动直播平台发展、MCN机构集聚、人才队伍培养等。

比如,直播平台通过直播方式年带货销售额达到2亿、5亿、10亿元的,分别给予50万、100万、200万元奖励;MCN机构独家签约年带货销售额5亿元以上顶级头部主播的,经联席认定后,给予500万元奖励;支持专业培训机构开展直播电商人才培训,给予1500元/人的一次性补助,每年最高30万元等。

12条“直播电商”支持政策具体内容:

1、推动孵化载体建设:(1)支持市场主体打造直播电商孵化载体,给予每年最高500万元补助奖励。(2)对获得知名直播平台授牌或区级以上认定的直播电商孵化载体,直播间数量10间(含)以上,签约本地品牌数量10个(含)以上,孵化载体合计年营收达到5000万以上的(不包含货物销售金额),给予每年100万元奖励。(3)对入驻孵化载体的直播电商企业,给予最高2.5元/平方米/天的租金补助。

2、推动直播平台发展:(1)直播平台通过直播方式年带货销售额达到2亿、5亿、10亿元的,分别给予50万、100万、200万元奖励。(2)次年直播销售额增长达到一定幅度的再分档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

3、推动MCN机构集聚:(1)MCN机构独家签约年带货销售额5亿元以上顶级头部主播的,经联席认定后,给予500万元奖励。(2)MCN机构独家签约3名年带货销售额5000万元以上主播的,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励。(3)MCN机构独家签约主播,每新增一名年带货销售额1000万元以上的给予5万元奖励,每新增一名年带货销售额3000万元以上的给予10万元奖励,每新增一名年带货销售额5000万元以上的给予20万元奖励,每年最高50万元。

4、推动企业直播应用:(1)对企业开展境内外直播销售产生的佣金最高给予20%的补助,每年最高20万元。(2)对采用自播方式销售产品,按年直播纳税销售额,分档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

5、推动企业技术创新:(1)对直播电商企业的研发、推广等费用给予20%的补助,每年最高50万元。(2)对直播电商企业年上云费用达到50万元以上的,给予上云费用20%的补助,每年最高50万元。(3)对直播电商相关标准的主要起草单位,分档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

6、营造浓厚行业氛围:(1)对于获得市级以上政府(或部门、行业协会)颁发荣誉的直播电商企业,分档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对于获得知名直播电商平台官方颁发的国际性、全国性荣誉的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2)鼓励举办直播电商行业重大活动,按照活动的规模、等级给予最高500万元补助。

7、鼓励购买商务楼宇:对购买重点楼宇自用的新入驻直播电商企业,在重点楼宇新入驻企业奖励比例基础上,补助上限提高10个百分点,并按最高3000元/平方米标准执行。

8、支持人才队伍培养:支持专业培训机构开展直播电商人才培训,给予1500元/人的一次性补助,每年最高30万元。

9、开展直播人才认定:对直播电商企业独家签约的主播,根据企业贡献、主播年带货销售额,分档推荐认定F类、E类和D类人才。对具有行业引领力、影响力的直播电商人才可通过联席认定按最高B类人才享受相关政策。

10、推动头部企业壮大:优先推荐直播电商企业申报我区鲲鹏企业、准鲲鹏企业及鲲鹏计划培育企业,并对其研发人才、设备购置以及研发服务外包等投入,分别给予三年累计最高1亿元、3000万元、600万元补助。

11、强化金融要素支撑:(1)对直播电商企业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政策性融资担保、2000万元的让利性股权投资引导基金和1000万元的天使梦想基金等政策支持。(2)直播电商企业拟在A股上市的,分阶段给予350万元直接奖励;在股份制改造过程中产生的地方贡献部分给予全额奖励;企业上市将募集资金的50%以上投资余杭,按实际投资余杭金额的5‰予以奖励。直播电商企业成功境外上市给予最高1000万元奖励。

12、加大企业贡献激励:对年实际贡献20万元以上的直播电商企业,按区贡献的60%-80%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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