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朗侠在行动 | 利用疫情造谣,桐乡一男子被拘留!
 
2020-02-07 10:34:36 来源:桐乡公安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牵动着全国人民的心,就在社会各界万众一心抗击疫情的紧要关头,却有网民故意制造传播谣言。近日,桐乡公安快速查处一起网上散布疫情谣言的违法行为。

1月28日,桐乡网民洪某(男,30岁,桐乡人)在微信群中发布“我怎么没事”“我也是从武汉回来” “我一直咳嗽” “传播去”等信息,引发群众担忧。

经查,洪某并没有去过武汉,所发布内容均为其虚构。

目前,洪某因寻衅滋事,被桐乡警方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两高《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二款: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对于编造、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査处。希望广大市民朋友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共同维护良好网络环境团结一心,共同抗击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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